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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我無故被資遣開除以及薪資用一半現金方式發放趕到勞工權宜受損 |
發表時間:2014.08.31 04: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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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
發表內容:我是在華山觀止虫二行館當行政主廚,在8月31日當天上班突然被告知你被開除,我的上層主管以在當天叫新來的主廚與我做交接,我不滿的是無任何原因單以一個理由(我不好配合)此理由!!就要開除我!!我覺得我的勞工權益完全受損!!!再來我的薪資(全部公司的同仁)薪資都以一個 理,直接明說公司只給您薪資一半匯銀行帳戶另一半給予現金,說這是公司的規定!!!相對的我們勞退金也受到影響!!還有一點公司在休假制度上沒有照勞基法實施!每週休二日都沒有!我是廚房行政主廚,每天上下班從早上10點上到晚上9點中間沒休息到都少時間!!有時還早上7.8點就來上班,剩至加班到晚上9.10.11點都有,卻被說這是你的責任制必須要加班!布的給予加班費用!!我來這快1年半載!!!一直在爭取也不了了知!!今天8/31(日)當天卻被告知你被開除!!真的讓我的勞工權益受損!!我要求遣散費用1年至半年的薪資!!而我在這的薪資每個月55000(2014年3月到現在)~~~而2014年2月之前的薪資50000$,發放方式5萬5薪資以銀行21000~現金3萬4,而5萬薪資以銀行2萬~現金3萬發放!!而也在2014年7月份薪資給我扣取不合理事項沈逞處!!4500元!!!8月6000元!!我感到我一個勞通權益大大受損!!!而這胃公司主管(余營運長)濫用公司職權以及另一位(涂常務董事)濫用公司職權付予(余營運長)明辨是非不分!的予取予求!而濫記逞處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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