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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內容: 您好~打擾了 我的工作是大型印刷輸出,平時工作量少時需要下去幫忙加工,因工作量增加的原因無法下去幫忙(加工人員有4個,而我只有1個人在操作機器生產),結果加工的新進人員與資深人員聯合要小老闆將我辭退(以有他沒有我的說法),結果小老闆就把我辭了 本人詳查後發現,資方沒有將勞保保在勞保局而保在工會,該有的全都沒有,該做的都沒做(真是罄竹難書呀!),我是有去勞工局申請調解(尚未申訴),調解時...調解會居然允許不是負責人 / 合夥人 的人出席,居然讓資方的家屬出席,並且數次讓本人在說到資方要害時就被打斷,資方胡言亂語,說本人上班喝酒(該公司不禁菸酒檳榔的,也沒有所謂的工作規範,況且那資深與新進員工也不避嫌的喝酒) / 故意破壞生產材料 / 與他人不合 之類的,問資方是否知道員工爭吵的原因都左右而言他,最後調解不成,也就不可能仲裁 畢竟資遣費 / 非預告工資 / 特休 / 失業給付加起來就接近20萬了 在寄送存證信函後,資方在電話中對本人公然汙辱 / 恐嚇 我是有錄下被辭退當天所說的話 / 資方對話電話錄音 / 薪資袋 / 前公司涼亭上保力達B一堆瓶瓶罐罐的照片 那這樣子我在來應該怎麼做才好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