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燒好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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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TN00302987
你好! 下列幾項問題我想請教大家
1.雇主在我任職期間至離職期間未依規定幫員工加勞健保 我可以申訴嗎?
2.雇主未依規定 工作超過8小時 未給予加班費 可以提出申訴嗎?
3.雇主 是中盤商 也未依規定開設發票 違法嗎?
4.雇主聲稱 即使中央主管發布 停止上班上課(颱風) 也要上班 他們這麼做算 合理嗎?
以上請教大家 我如何面對不肖雇主的行為 謝謝
您好:
1.健保不論公司人數為強制投保,勞保為5人以上公司強制投保,若雇主皆未幫勞工投保,可以至勞工局或勞健保局申訴
2.加班費之計算應依照勞基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若有違反向主管機關申訴可向雇主開罰新台幣二萬元至三十萬元
3.須視雇主有無申請免用統一發票
4.颱風假沒有強制規定一定得放,但勞工上下班途中風險之增加,雇主須承擔風險
5.若有任何違法事由,可至勞工局申訴
中華民國勞基法權益維護促進會-法務部-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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