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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我到99.6.1.止滿3年,根據勞基法, 我的特休是10天對嗎? |
發表時間:2010.12.30 10: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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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veraparn |
發表內容:您好,
我在民國96.6.1.到職(96.6.4公司才幫我投保),我到99.6.1.止滿3年,根據勞基法, 我的特休是10天對嗎?
請問我是否隔年(100年)的1月1日起才能開始請這10天特修?還是我99.6.1起就可以請這10天的特修? 或是我只能按99.6.1 ~99.12.31止開始特休比例中的7/12 的天數(即5-6天), 到隔年(100年)的1月1日起到隔年(100年)的6月1日才能休剩下的5-4天?
也就是滿3年:
99.6.1 ~99.12.31止只能休5-6天 +100年的1月1日起到100年的5月31日才能休剩下的5-4天
100年的6月1日起到100年的12月31日能休5-6天+101年的1月1日起到101年的5月31日休剩下的5-4天
以此類推 …
我們會計不知道怎麼算的, 說我100年1月1日起才能開始休99年度的7天 (不是10天), 請問她的算法有法源依據嗎?
正確來說我的特別休假在100年1月1日起到100年的12月31日能休假幾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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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主題: 特休計算 |
帳號: lawkiboy |
日期: 2011.11.18 11:0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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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特休計算方式有兩種方式,一為比例計算,另為年度計算,當然以各公司選擇計算方式為定。你可以詢問公司是哪方式計算,爭取對您有利的特休假天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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