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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勞基法權益維護促進會的草創,是於2000年時由一群參與各縣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及專業律師結合發起而成立。 2005年七月一日實施『新制勞退條例』,勞委會加強勞健保費相關查核企業未依規定到勞保局開戶,按月提撥舊制退休準備金到中信局。勞健保局定期性以財稅比對,逕自調高企 業勞健保費與勞退金提繳,核對扣繳憑單向企業追繳五年保費,更甚遭罰緩2~4倍。 使得企業年度薪資成本遽增72%。官方之強勢作為已致使企業獲利空間再度遭受壓縮,造成中小企業成本高漲,勞基法介入企業經營管理及勞工意識的抬頭,已讓雇主對績效及態度不彰的勞工,喪失經營管理權;景氣蕭條及沉重的法定成本,已使台灣許多企業喪失競爭優勢,面臨經營困難的窘境。 本會為輔導中小企業解決及降低經營法令成本,精心規劃舉辦各項有關勞基法的課程講座,以增加企業經營競爭力,促進員工福祉。2006年起本會將舉辦更多有關勞基法等勞動法規相關的課程講座,以幫助企業主及勞工了解這方面的知識。促進事業單位及雇主落實勞動基準法及相關勞動法令,改善勞動條件,合法保障及維護勞工權益,解決勞資爭議,降低社會成本,並提高事業單位經營績效,達成勞資雙贏的最高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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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係由參與各縣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之調解委員及律師結合對勞基法所衍生相關勞雇權益事項有專研及興趣之社會人士所發起。發起人等深感勞基法及相關勞工法規應加速推動落實,尤其在勞基法適用範圍擴大後,能以公益社團協助法令認知,有助於解決勞資爭議,降低社會成本,並可提高企業經營績效,達成勞資雙贏及勞資和諧的積極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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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會員及對勞基法權益關心的朋友們:
我國勞基法從頒佈實施已經十五年,但勞雇雙方對勞基法仍停留在發生事端才著手研讀的程度,對法條上依附的成本,多數事業及勞工仍然漠視。事業忽視此一法律成本,而涉入經營風險中,勞工因漠視法律規範的存在,而喪失自己應有權利而不自知。 中華民國勞基法權益維護促進會係由各縣市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委員發起籌備,於89年1月正式創會,以:促進事業單位及雇主落實勞動基準法及相關勞動法令,改善勞動條件,合法保障及維護勞工權益;協助政府推動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解決勞資爭議,降低社會成本,並提高事業單位經營績效,達成勞資雙贏為宗旨。秉持創會精神理念『以勞基法為本,促進事業主收益,使業主提供高水準的就業環境;與勞工溝通,維護勞工應有權利,提供高素質的勞動品質,達到勞雇雙贏為目的』。期望各位朋友共同努力。 目前,各縣市主管機關十分重視勞工業務,希望在本屆任期內,透過各位的投入與支持,在現有制度方法中,找出提升成長的關鍵點,創造永續經營新格局。
中華民國勞基法權益維護促進會 理事長 廖茂霖 敬上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廿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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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免費諮詢,協助處理已發生之勞資爭議問題 2、一年內免費勞基法暨相關法令諮詢 3、勞基法專業課程可享九折優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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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圓形代表全國整體勞動環境,正三角形代表勞工、雇主、及政府,三者透過勞動基準法之制定與落實。建構三者平衡與共進的環境,達成勞資政三贏之目的。 |